(2019年1月31日政协第十届江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)
根据《中共江山市委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<江山市机构改革方案>的通知》精神,政协第十届江山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13次会议决定:
政协第十届江山市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设置调整为6个:提案委员会、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、经济科技委员会、社会和法制委员会、农业和农村委员会、委员工作委员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