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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极推进市区学校体育设施对社会开放
来源:江山政协  发布时间:2015/3/8  点击数:16522  
    学校体育设施是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,为群众提供体育锻炼和健身的场地、设施,是加快建设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举措。近年来,国务院和省政府对此均有明确要求,《江山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》也提出:2015年努力实现各类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,公办学校体育设施开放率达到50%以上。然而我市目前的情形并不尽如人意:一边是群众健身场地严重不足,一边是学校体育设施大量闲置。比如,双休日、节假日和早晚时段的西山健身广场常常是车水马龙、人满为患,而一路之隔的二中、实验小学运动场所却常常空着。据了解,占全市体育设施总数67%的公办学校的体育场地,至今尚未有序对外开放,广大群众想到附近学校锻炼仍然是“门难进”。
  究其原因,主要是有关部门和学校担心安全事故,有“多一事不如少一事”的畏难情绪;也有些学校的运动区与教学区交叉,客观上开放后不易管理;还有经费没有保障等等。
    其实,开放学校体育设施,关键是要有开放的心态,有了积极的心态,就会有更多的办法。为使学校体育设施真正充分利用起来,发挥“公共资源”功用和最大社会效益,借鉴省内外不少地方的成功做法,建议如下:
    一、提高认识,加强领导。市政府要增强为民办好事、办实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将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列入议事日程,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,各相关职能部门、街道为成员的领导小组(如教育、体育、公安、财政、街道社区等),具体负责指导、协调学校体育设施开放工作,建立起有效的运行机制;设立学校体育资源向社会开放专项资金,根据学校运动场所的开放项目、开放时间,核定管理和设施维修经费,定期给予补助。
    二、分工负责,合力推进。市相关职能部门应组织专题研究向社会开放的方法、步骤,制订《学校体育设施对外开放管理规定》,明确开放范围、时间、对象及出入要求;建立由街道牵头,学校、社区参与的管理体制,明确各自职责分工,市民凭社区证明办理健身卡进入学校健身,自觉爱护学校设施,遵守锻炼时间,服从管理;学校加强人员培训,配备管理人员,明确开放场所的门卫、管理人员工作职责,加强对体育健身活动的日常管理;同时建立考核奖励机制,政府可安排一定资金,对开放工作做得好的学校、社区给予奖励,提高学校运动场所向社会开放的积极性。
    三、完善保障,确保安全。各开放学校和街道、公安部门等要充分利用社区共建、警校共建的工作机制,形成合力,确保开放工作安全有序。要完善安全保卫的相关规章制度,制订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预案,建立学校保安人员与辖区民警协同巡查机制;要配备和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体育设施、器材,引导健身者正确使用体育设施,确保设施正常安全使用;要建立保障体系,对开放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人身安全、学校的财产安全等问题建立相应的安全保障体系,如参加人身意外保险、学校财产保险等,保证开放工作健康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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